同意兒開車門害死77歲翁 媽過失致死判8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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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一名陳姓女子開車載14歲兒子去剪頭髮,停等紅燈時,兒子問能開門下車嗎,媽媽同意,結果導致後方騎車的林姓老翁閃避不及撞上,治療5個月後仍不治身亡,彰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,判陳姓女子8個月徒刑。


▼小客車突然開車門,導致後方騎車的林姓老翁閃避不及撞上。(圖/東森新聞)


自小客車臨停路邊,突然開車門,害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的車禍頻傳,在彰化縣二林鎮也有同樣情況。


芳苑分局交通隊小隊長謝金成:「女駕駛因駕駛車輛,臨時停於道路上,乘客開啟車門,致後方機車駕駛閃避不及,導致機車騎士倒地受傷,送醫傷重不治死亡。」


事情發生在2017年8月,陳姓女子開車載14歲兒子去剪頭髮,等紅燈時還有30多秒,同意兒子開車門,但兒子沒馬上下車,回頭往後座拿畫冊,導致後方77歲林姓男騎士閃避不及撞上,重摔倒地送醫,因為長期臥床,生褥瘡併發肺炎,5個月後不治,法官審理後,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姓女子8個月徒刑。


▼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姓女子8個月徒刑。(圖/東森新聞)


彰化地院庭長紀佳良:「她臨時停車的位置,以及她沒有注意後方來車,就同意她兒子開啟副駕駛座車門,整個是她的行為跟被害人死亡這件事有相當的因果關係,這主要是考量到被告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不過她整個保險金,包括強制責任險,跟任意責任保險,已經賠償了4百萬,以及她的犯罪後態度等情況,所以量處有期徒刑8個月。」


▼紀佳良表示,陳女已經賠償4百萬,考量犯後態度等情況,量處有期徒刑8個月。(圖/東森新聞)

陳姓女子停等紅燈,副駕駛座車門橫跨路面邊緣白線,讓林姓騎士無法閃避,雖然開車門害死人的是兒子,但他未成年,法官裁定給予訓誡 ,當媽媽的開車又同意開門,違反交通法規跟騎士死亡有因果關係,法官依此判刑8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
 

車門 騎士 過失致死 車禍 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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