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9合1選舉,高雄左營一名吳姓里長被民眾檢舉,在投開票所向前來投票民眾用右手食指比出「1號」的手勢,錄影向選委會檢舉,事後吳姓里長挨罰50萬元,他不服提出訴願和打行政訴訟,結果都被駁回,他將繼續上訴。
當事人里長:「我一定都會這樣啦,還是這樣啦。」
高雄這名里長到現在還搞不清楚,究竟是哪個動作,讓他被中選會認定,投票日從事競選活動的違法行為成立,裁罰50萬元。
▼中選會認定,投票日從事競選活動的違法行為成立,並裁罰50萬元。(圖/東森新聞)
當事人里長:「他真的很惡劣,真的很冤枉,如果我是全程在那邊拜託,說一號一號,那就是我吃虧了,但民眾來了我是這樣。」
里長懷疑是不是對手挾怨報復,因為他已經當了六屆,前年九合一選舉登記參選連任,號次剛好就是一號,有民眾發現他在投開票所前,向前來投票的民眾用右手食指比出一號的手勢,錄影檢舉,事後合議庭法官檢視監視器影像,發現這名里長早上7點就在國小門口徘徊長達2個多小時,除了和民眾互動致意,還曾經比出1號手勢,不過里長辯稱,他只是抬起右手打招呼,手放下時食指稍微慢了一些,才會被誤會。
當事人里長:「里民來抱怨說,里長你搞什麼,動線都不好,所以才待久一點,待久一點嘛,後來警察說里長你回去,人家檢舉,我就回來了。」
▼里長表示,因為有里民抱怨投票動線不好,所以才在投票所待久一點。(圖/東森新聞)
里長強調當天他沒有穿競選背心,沒有拉票意圖,待在那純粹是民眾反應投票動線差,身為里長當然要關心,因為舉起一根食指被罰五十萬,他不服提出訴願和打行政訴訟,結果都被駁回,他將繼續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