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男施催眠術誘騙少女 拍片威脅性侵得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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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惡劣!一名33歲的許姓男子,在網路上認識一名未滿18歲的少女,他誆稱自己會催眠術,還可以藉此幫忙解決問題,少女不疑有他前往許男家中,並遭到迷昏猥褻得逞,後來許男甚至錄下不雅影片,威脅少女和他發生關係。許男犯行東窗事發之後,警方還在許男家中搜出許多其他女子的不雅影片,現在判決也出爐了,下場超悽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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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指出,平時在經營網拍的許男,認識少女後,謊稱自己會催眠術,由於當時少女受家庭關係所苦,因此許男邀請少女到他家,聲稱催眠術能解決問題,後來少女遭到迷昏,許男趁機對少女猥褻得逞,還偷偷拍下不雅影片,接著許男開始以握有影片為由,威脅少女必須和他發生關係,否則要將影片傳給少女家人,許男甚至要求少女,必須在洗澡時和他視訊等等,最後少女忍無可忍,決定報警。

 

▼少女遭迷昏猥褻得逞,圖與本案無關。(示意圖/pixabay)

 

警方獲報後立刻前往許男家中搜索,並查扣他的電腦和手機,結果在裡面不僅找到少女的畫面,還有其他受害女子的影片和照片,少女憤怒表示,第一次去許男家時,許男有施展催眠術,不過她是喝了許男給的水之後,才開始感到頭暈想睡,而這之後的2個月,許男要求和她發生關係,她也有同意,但是並未同意許男錄下影片,加上許男的威脅和猥褻行為,讓她身心受創。

 

▼少女遭許男威脅,忍無可忍報警,圖與本案無關。(示意圖/pixabay)

 

許男到案後也坦承偷錄影片,不過強調雙方是合意發生關係。由於許男握有其他被害少女不雅影片,不過部分受害人尚未確認,因此台北橋頭地院先審結2名少女受害案,依強制猥褻、強制性交和脅迫少年拍攝猥褻行為等罪,審酌許男累犯身分,將他判處10年8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而許男在判決出爐同月,聲請具保停止羈押,因為前案許男獲判不起訴,因此他希望能交保,不過法官認為,許男涉及強制性交罪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,有羈押必要,且符合比例原則,因此最終駁回許男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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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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