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挑「未成年少女」性交易的嫌犯,要公布大頭照跟姓名,只要被法院判刑確定,大頭照就會被高雄市府網站公告,社會局表示是基於保護兒少的權益和福祉,依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條例》罪第34條規定,從2011年到現在,已經公告181 名嫌犯,但可能是宣導不周,市民幾乎都不知道能夠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