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有狼!苗栗一名馮姓男子與女友及對方的2名未成年女兒同住,未料,他竟然先後對兩名少女伸出狼爪,更導致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大女兒懷孕。台中高分院近日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,判處馮男8年6月有期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2016年間,馮姓男子因性侵同居女友的小女兒遭法辦,母女3人隔年8月搬離原住處,但之後仍與馮男有來往。事情發生在同年11月7日,馮男這天未依約將女友的大女兒送去高職上學,反而將少女載到自己住處,最後他不顧少女不斷掙扎,強將少女拉進房間強制猥褻得逞。
▼男子性侵同居女友的女兒,導致少女懷孕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少女事後發現自己的月事長達2個月都沒來,去婦產科檢查才發現已經懷孕,學校得知後便依規定通報,才讓「色叔叔」的獸行因此曝光。少女的母親得知馮男再度對女兒染指,當場氣到暴哭,憤而二度提告。
▼男子將少女反鎖房間,強制猥褻得逞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馮男當庭雖坦承他跟少女曾發生過1次關係,但卻供稱並沒有違反少女的意願。苗栗地院審理後認定,馮男過去性侵少女的妹妹,已遭判刑7年2月定讞,目前執行中,卻仍不知道收斂,又對少女性侵導致懷孕,痛批他罔顧人倫。加上馮男未得到少女及其母親的原諒,最後維持原判,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,屬累犯,處8年6月有期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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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