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劣同居人!桃園市男子阿南(化名)參加完慶生會後,竟乘酒意伸手猥褻女同居人年罹尚幼的女兒,少女雖驚醒但假裝睡著,並在事後報警提告。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,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,盼處阿南1年8個月徒刑。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少女父親與妻子2019年離婚後,成為女兒的主要照顧者,少女則偶爾會到母親家留宿,並與媽媽睡同床,未料阿南竟利用少女留宿、自身酒醉機會,對同居人女兒伸出狼爪。
少女母親與阿南友人在阿南生日前1天,替阿南舉辦慶生會,席後少女母親先返家,等阿南與友人續攤完後再開車載他回家。但阿南凌晨4點多返家後,見同居人進廁所、少女在床熟睡,竟親吻與抓少女的手撫摸其生殖器,再伸手摸少女的私密部位,直到廁所傳出沖馬桶聲音才停手。
少女事後傳訊父親、友人告知此事,並在爸爸勸說下報警。對此,阿南否認有猥褻行為;少女母親指責女兒當時不求救、指控女兒對前夫、自己說謊。不過法官審酌少女證詞前後一致、出現被猥褻後情緒反應、傳訊給父親及友人內容;以及母親證詞存在漏洞、阿南未與受害者和解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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