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妻懷孕薪水全給夫家 婆婆得知流產竟鬆口氣:不用辭職了
談戀愛是2個人的事,但結婚就是2個家庭的事了,媳婦該如何與婆家相處,自古以來都是一件相當艱難的課題。日本一名人妻婚後除了要負擔家中生活費,每個月生活費還會被丈夫拿給公婆,雖然她曾嘗試和對方溝通,但仍未改善,甚至連她懷孕流產,婆婆也只關心她會不會辭職,擔心沒...
03/07 10:09
雲林一名廖姓男子與曾姓人妻開房間,沒想到隔天對方丈夫就找上門,因此吃上妨害家庭的官司,被依相姦罪判處3個有期徒刑,他氣的指控遭到設計, 提出上訴,希望法院能判輕一點。不過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,原審量刑沒有違法或不當,也沒有濫用職權等情況,最後裁定駁回。
高速燃脂智能啞鈴~竟然只要???元~讓你10分鐘就有好身材!
根據判決書指出,廖男明知道曾女是有夫之婦,2018年12月24日仍與對方前往汽車旅館,期間發生一次性關係,曾女丈夫察覺有異報警,整起事件才曝光。而廖男在問訊中皆坦承不諱,也有汽車旅館登記表、監視錄影畫面截圖以及曾女丈夫與廖男的LINE通訊對話紀錄,事證明確,全案經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,法院依相姦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。
▼廖男與曾姓人妻開房間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不過廖男不滿此判決、提出上訴,他指稱與曾女是金錢買賣,「她拿我5000元,我原本不要,結果她一直傳清涼照給我,見面時還一直摸我下體」,且曾女還說她與老公分居、準備離婚,怎料開完房間的隔天,她老公就打電話來,「我分明被設計的,完全不服氣,而且原審判得太重,希望法官判輕一點。」
▼廖男覺得法官判太重,不服上訴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但雲林地院法官認為,原審依《刑法》第57條各款所列情狀,沒有超過法定範圍,也無濫用職權的情況,且僅用「犯罪動機為受曾女引誘、被設計」,來指責原審量刑過重,並無理由,最後駁回廖男上訴。另在民事判決部分,法官裁定廖男須賠償曾女丈夫30萬元。
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【往下看更多】
【今日最熱門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