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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見女路邊大哭!他擦淚安慰…下場悽慘

2019/11/24 09:21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顏妤安 字級:
讀稿
深夜見女路邊大哭!他擦淚安慰…下場悽慘

台南一名張姓男子去年深夜騎車外出,看到一名女子邊走邊哭,上前詢問需不需要幫忙,女子當時沒有回應,他突然心有不忍,便擦去對方淚水,再將她擁入懷中安慰,女子受到驚嚇推開張男,之後告男子妨害自由,張男一審被判處拘役50天,男子不服上訴,二審改判拘役20天,可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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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指出,去年10月18日深夜,張男騎車經過中山西路一段,見女子獨自在路邊步行,他上前關心「為何獨自行走」、「要走至何處」,並表示可以騎車載她回家,但遭到女子拒絕,遂騎車離去。張男離開後,仍放心不下,因此再度騎車折返,詢問女子是否需要協助。這時女子忍不住向張男訴苦,表示自己剛與男友分手,說著說著還留下眼淚,張男看著不忍,先是伸手替女子擦去眼淚,再環抱對方。女子被張男突如其來的動作嚇到,隨即推開男子,並趁隙傳訊息給男友,包括「他抱我」、「歐買尬」、「好可怕」、「他一直摸我臉」等求救內容,事後在男友的陪同下報警。

 

▼女子被張男行為嚇壞,向男友求救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 

對此,張男則是喊冤,表示因擔心女子想不開或遇到危險,才會詢問需不需要幫忙,或是到附近走走散心,至於有無碰觸女子,張男稱要安慰才握住對方的手,並沒有強拉上車,而且看到女子哭的很傷心,「就用手擁抱她的頭部,但她有掙脫反抗,所以沒擁抱到,不過我有用手擦拭女子臉上的眼淚。」

 

▼張男坦承有碰到女子的手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 

張男接著指出,事發地點有住家且鄰近夜市,女子可以大聲呼救或逃離現場,但是一審法官認為,夜市約於晚間9時多收攤,不採信張男證詞,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天,可以易科罰金。張男不服上訴,二審法官則認為,張男若脅迫女子,她可能沒有機會向男友求救,考量張男事後向被害女子道歉取得原諒,雙方也達成和解,認定張男強制未遂,改判拘役20天,可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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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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