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網紅米砂自爆為孫安佐墮胎,還嗆說要向醫院申請證明,讓許多網友感到震驚,但有時當事人話喊得大聲,驗出來結果卻叫人吃驚。酒店妹小玲(化名),控訴經紀人大明(化名)於2017年3月間,對她強壓性侵,害她懷孕墮胎;但DNA出爐發現,小孩根本不是大明的,且並無其他可靠證據可證明大明犯行,北院因此判大明無罪。
▼小玲控訴大明在酒店包廂內,對她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/pixabay)
在酒店工作的小玲控告大明,在2017年3月23日晚間11時,大明進門後鎖住包廂,不顧她哭喊「不要」,強脫她內褲性侵得逞,事後小玲到醫院墮胎,更因創傷症候群無法繼續在酒店工作。大明則表示,自己是小玲的經紀人,當時小玲缺業績,他才好心幫忙,買下一小框(24節,一節10分鐘,共4小時),並在包廂內合意性交,小玲領取酬勞後,仍表情輕鬆、十分自然的與他聊天,而且店內包廂根本不能上鎖,小玲的驗傷單上也沒有傷痕,事後檢驗胚胎DNA,更不是他的種,否認性侵小玲。
▼小玲表示自己事後得了壓力創傷症候群。(示意圖/pixabay)
除了小玲個人自訴之外,再無其他證據可證明,因此法院審理時,認為小玲雖出具醫院壓力症候群的診斷,但其診斷主要是依據當事人的「主觀」陳述,未必與真實相符,且大明性侵的犯行,僅小玲單方面控訴與她男友的證詞,再綜合胚胎DNA檢驗結果,只能依證據不足,判大明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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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