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抽菸的人,聞到菸味可能會覺得難受,若是長時間暴露在二手菸環境中,更是痛苦不已。台北市一名仝姓男子在陽台抽菸,導致二手菸飄進隔壁住戶家中,讓孕婦覺得不舒服,決定告上法院,要求仝男賠償10萬元,而近期法院已經做出判決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仝男與該名孕婦這在同一棟、同一層樓,仝男長期在陽台抽菸,導致菸味不斷向外飄散,讓該孕婦暴露於二手菸環境中,嚴重影響其健康權及居住安寧,因此氣炸提出告訴,要求仝男賠償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。仝男則認為,孕婦無法證明二手菸實際對身體造成何種損害,就算菸味飄道孕婦家中,對方也不能要求他賠償。
▼仝男的二手菸飄到孕婦家中,讓她不堪其擾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法院審理後認為,雖然孕婦未提出舉證二手菸對身體的實際危害,但是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、煙,已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;而二手菸包括氮氧化物、尼古丁、一氧化碳,及各種的致癌物和輔助致癌物質,對身體的細胞會造成影響。
▼二手菸已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且仝男有3名未滿7歲之子女,但他卻從不在住處內抽菸,可見仝男也知道二手菸可對人體造成危害;而該孕婦主張自己於107年10月至108年4月間懷有身孕,也提出孕婦健康手冊為憑,確時已經容忍很長一段時間,請求仝男賠償精神慰撫金,核屬有據。法官斟酌兩人經濟狀況,判定仝男必須賠償孕婦1萬元精神撫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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