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裡有狼!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近日在姊姊家,餵小孩喝奶時,居然被色心四起的姊夫強吻、撫摸胸部,性侵得逞。姊姊得知後,憤而與先生離婚,而色姊夫最後被依強制性交罪,被判處有期徒期3年2月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去(2018)年8月,該名年輕貌美的女子因為家裡裝修,暫時住進姊姊家。某一天,女子獨自與姊夫待在家中,坐在客廳的她正在用奶瓶餵小孩喝奶,想不到,姊夫居然性慾大發,趁機伸出魔爪,強行撫摸小姨子的胸部;她當下嚇到全身發抖哭泣,儘管試圖出手抗拒姊夫的侵犯,但擔心孩子受到波及,且力氣難以阻擋對方,最後仍遭對方以手指性侵得逞。
▼女子在家被姊夫性侵,嚇到全身發抖哭泣。(示意圖,非新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案情曝光後,姊夫矢口否認性侵小姨子,聲稱是因為和對方有曖昧情愫,當時才親吻、撫摸胸部,並未對小姨子做出踰矩的性行為。不過,小姨子拿出手機簡訊,證實姊夫事後確實曾傳訊息向姊姊道歉,內容稱「自己破壞了2個家庭,應該要去死一死」,還說「自己對不起大家,應該關到死反省」等內容,見事跡敗漏,色姊夫才終於改口,坦承犯行。
▼女子當時在客廳餵小孩喝奶,姊夫卻趁機伸狼爪。(示意圖,非新聞當事人/翻攝自Pixabay)
新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該名姊夫逾越倫理界線,為滿足私慾犯下強制性交罪行,所為實屬不該;雖然最後改口認罪,但因為始終未獲得女方原諒和解,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,判處姊夫有期徒期3年2月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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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