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萬丹畜牧業者三年前用回收廚餘做掩護,把好市多過期的蔬果和肉類清洗後分裝,以每包一百元低價賣給高屏地區的自助餐和早餐店,屏東地院一審,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,判牧場負責人沈妻及2名兒子,2年至2年6個月不等刑期,並查扣犯罪所得68萬元,不得緩刑,全案可再上訴。
▼屏東萬丹畜牧業者被指控賣好市多的過期食品。(圖/東森新聞)
屏東沈姓畜牧業者兒子三年多前,被拍到在好市多外,把過期的肉塞到廚餘桶,帶回豬舍再轉賣給餐飲業者,主嫌牧場負責人沈姓妻子與兒子遭判刑。
業者:「那個肉本來就是標來要養豬的,現在就是有人去檢舉,說我們東西有問題,其實好市多那東西還是可以吃啦,說坦白的。」
記者:「你們是自己吃還是?」
業者:「有啦,有自己吃,也有給豬吃,就被人家檢舉。」
▼業者表示,自己吃過沒問題才會賣出。(圖/東森新聞)
妻兒賣過期肉獲罪,沈姓負責人態度低調,屏東檢調查出沈姓業者兒子三年多前,向好市多買過期肉品,聲稱要當飼料養豬,結果卻以每袋100元分裝,低價轉賣給自助餐店,事後還說吃過沒怎樣才賣,業者親友還勸他們專心養豬本業,不要賺黑心錢,沈姓業者太太雖然口頭答應又繼續轉賣,親友忍痛檢舉,痛批他們「別人的囝仔死不了」。
業者:「那個人他有抽成,今天環保局如果沒有罰一萬塊,給人抽幾成,罰一百萬抽幾成,他就不會檢舉。」
檢舉人:「人在做,天在看。」
被控是為了錢才惡意檢舉,檢舉人發line訊息澄清說遭到汙蔑,讓他感到難過心痛,針對沈姓業者太太遭判兩年半,沈姓業者兩名兒子遭判兩年,並被扣不法所得68萬,檢舉人則透露對司法不信任。
▼沈姓業者太太與兒子最終遭法院判刑兩年。(圖/東森新聞)
檢舉人:「法院能相信嗎,一審重判,二審輕判,三審豬腳麵線。」
畜牧業者向賣場購買過期肉轉賣給餐飲業者,不知道有多少人吃下肚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