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示意圖,非當事畫面
國立中央大學一名三十八歲的林姓助理
研究員,五年前離婚後,帶著獨生女在北部租屋,見女兒同學常到家裡做功課,竟和相差二十三歲的少女發生
性行為,並對少女說:「年齡不是問題,我會給妳一輩子的幸福,還對少女承諾會娶她。
根據《蘋果》報導,十五歲的被害少女,父親是台商,因常往來兩岸較少時間陪她,上班族的母親,平時規定女兒不得在外過夜,女兒和林姓女同學是閨蜜,因此常到林姓同學家學習功課,期間林男會買衣服、小禮物給少女,假日還會帶少女和女兒出遊,少女被感動誤以為是戀愛。
檢警調查,林男到案供稱和少女是情侶,發生關係也是你情我願;少女也稱是自然發生
性關係。警方已依
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林男函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