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曾擔任社團老師的男子,在2016、2017年間先後對高中同學、女學生以及女同事伸出魔爪,還找來另一位友人強拍女學生裸照,兩人後來分別被判處17年、7年的有期徒刑,目前案件上訴到二審,而男子以母親年事已高為由,聲請具保停止羈押,但合議庭認為兩人有逃亡之虞,裁定延長羈押2月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男子在2016年趁著與高中女同學敘舊,在對方飲料中摻入藥物,導致女子陷入無自主意識狀態、性侵成逞;他又在同年年底,聯合另一位友人,利用學校辦公室的電腦,寄出恐嚇信件給他指導的社團女學生,要求女學生交出裸照,女學生心生畏懼只能照做。隔年男子將女學生的裸照上傳到色情網站,再利用社團參加校外活動時,下藥迷昏女學生、硬上得逞。
▼女子慘遭下藥迷昏,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除此之外,男子還以同樣的手法,性侵女同事得逞;3人皆在無意識狀態下被拍下性愛影片跟裸照。除了3人慘遭狼爪後,尚有2人遭男子恐嚇,脅迫交出裸照。整起事件共5人受害,事件曝光後,男子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7年有期徒刑,男子友人則被依強制猥褻判刑7年,全案正在二審審理中。
▼受害人多達5名女子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,2人提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,男子更搬出老母親求情,表示:「已經坦承犯行,並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,盡力彌補所犯錯誤,母親已高齡78歲,希望可以先交保回家陪伴母親,再回來面對刑期,絕對不會逃亡。」但合議庭認為2人逃匿的可能性相當高,裁定執行羈押,並且延長羈押2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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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台中高分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