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一名蕭姓男子與前女友育有一子,2人分手後,蕭男懷疑前女友另結新歡,便前往前女友住處,對她暴力毆打,甚至強脫女方內褲試圖硬上,最後以手指侵入女方下體,事後前女友氣的提告,台南高分院將蕭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7個月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蕭男於去年8月深夜11點多,抵達前女友位於嘉義的住家,等到前女友將兒子哄睡後,將女方推進房間,不斷辱罵、拉扯對方頭髮,還將前女友推到床上,持續辱罵且出手毆打,更用手戳其眼睛、額頭,傷害女方長達1小時。
▼蕭男毆打、辱罵前女友長達1小時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隔天凌晨1點多,蕭男突然獸性大發,竟撕破女方連身裙、強行脫掉內褲,並強吻嘴巴,試圖性侵,但是無法勃起而未得逞。隨後蕭男憤而掐住前女友脖子,想2度侵犯,依舊未能勃起,失敗坐收,最後改用手指侵入女子下體。
▼蕭男甚至以手指侵入前女友下體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女子表示,遭到男子手指侵入十分疼痛,因此踢腳反抗,反被男子再度毆打掐脖,身上有多處傷勢,她憤而向男方提告性侵、傷害等罪,蕭男事後取得女方原諒,將傷害告訴撤回,女子也請法官重輕量刑,經台南高分院審理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蕭男1年7個月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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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