扯!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,2018年2月透過社交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女大生,沒想到他竟心起歹念,藉故將女大生載到位於新北市八里的工廠宿舍性侵得逞,且隔天一早又再次硬上,還用手機手電筒照女大生的下體,導致女大生身心受創,甚至連面對異性都感到害怕,最終陳男被判4年10月徒刑,民事還要賠償3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,陳男平時從事廢棄物清理業,有詐欺取財前科,他去年使用Beetalk認識受害女大生後,以吃宵夜為由,深夜12點多開著貨車,將女大生載到他位於八里的工廠宿舍,兩人一開始吃宵夜還有說有笑、正常聊天,沒想到直到深夜2點左右,陳男突然撲向女大生,強吻其嘴唇和胸部,由於現場燈光昏暗,陳男還拿出手機手電筒照亮女大生下體,企圖「對準」。
▼陳男甚至拿出手電筒照女大生下體,圖與本案無關。(示意圖/pixabay)
由於工廠宿舍附近人煙稀少,女大生也無力自行返家,在擔心自身安危之下,只能哭著求饒,不過仍被硬上得逞,女大生事後偷偷傳訊息給友人求救:「我出不去!」到了清晨5點多,陳男又再次性侵女大生,還告訴她:「再做一次就載妳回家」,最終女大生再次被硬上得逞。而女大生友人看到求救訊息,也馬上報警逮住陳男,陳男才坦承自己的惡行。
▼女大生被硬上兩次,身心受創,圖與本案無關。(示意圖/pixabay)
陳男落網後坦承自己有用手電筒照女大生下體,以便找到位置,女大生氣憤表示,陳男2次硬上都沒有戴保險套,讓她至今仍害怕染病或懷孕,且當時地處偏僻,附近又可能出現陌生男子,她擔心大聲呼救會引來更大麻煩,才任由陳男擺布,不過她在過程中曾明確拒絕陳男,仍被性侵得逞。女大生難過表示,現在她經常半夜驚醒,甚至沒辦法和異性發展親密關係,身心飽受煎熬。最終士林地院判陳男4年10月徒刑,而用來「照亮」的手機雖然是犯罪工具,不過不同於槍砲類,就算沒收對社會安全也沒幫助,因此判免沒收,至於民事部分則賠償3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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