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高等法院審理「W飯店女子命案」,先前做出更一審判決,認為「土豪哥」朱家龍等人轉讓藥品與女子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,依藥事法轉讓偽藥或禁藥罪,改判朱家龍2年10月徒刑。最高法院今(4日)駁回朱男與檢方上訴,全案定讞,朱男將須入監,扣除羈押天數,僅須再服刑約8個月。
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,邀約友人洪聖晏、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,另邀郭姓被害女子等人參加,並提供大批毒軟糖、毒梅片同歡,導致郭女於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。一、二審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家龍10年徒刑;蔡逸學、洪聖晏各被判刑10年、10年6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