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一名林小姐開車在路上事後卻無端收到罰單,原因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,林小姐納悶明明自己的車是開日行燈而不是霧燈,卻要罰1200元,原來她開的這輛車,出廠時日行燈跟霧燈是在同一個位置,不少車主也遭到檢舉過,林小姐自己也向車商申請證明,準備向監理站撤單。
投訴人林小姐:「我覺得這樣造成我很大困擾,我覺得很擾民啊,他把我當成霧燈,因為我的是日行燈,他把我當成霧燈,所以他就檢舉我。」
林小姐收到罰單相當生氣,因為被人檢舉沒依規定使用燈光,但她說開的是日行燈而非霧燈。
▼林小姐收到罰單相當生氣。(圖/東森新聞)
投訴人林小姐:「我開了5年,而且我中間還改過白色的燈,反而那時候更沒事,怎麼我又換回我原本的原廠燈泡,怎麼會有事了。」
仔細看林小姐被拍下的車輛燈光的位置,在下方2個圓形黃燈,她認為明明是日行燈還被開1200元罰單,她自己向車商申請檢驗報告,確實也記載2盞日行燈,而且不少車主也受害。
▼林小姐她說開的是日行燈而非霧燈。(圖/東森新聞)
投訴人林小姐:「也有車主一模一樣的情況,然後他們也是和我一樣,就是拿著證明到監理站申訴,它好像是分燈光上和下,裡面的燈泡分上和下。」
林小姐開的是2014年出廠,仔細看,在燈殼裡2個燈泡,分別在下方跟裡面,這款車霧燈跟日行燈位置相同,也常常讓人誤以為就是白天開霧燈。
投訴人林小姐:「車廠也是因為經過監理站許可的吧,他才能賣啊,我也是領監理站的牌耶,對啊怎麼可以這樣就直接開罰。」
監理站人員:「叫晝行燈,他有規定燈距照明面的外緣,距車身外緣應該在40公分以內,晝行燈上緣應該在1.5公尺以下,下緣要在0.25公尺以上,看燈色和位置有沒有道安規則規定。」
林小姐相當納悶,車子開了5年,第一次被人檢舉,除了跑車廠 還得向監理站銷單,事實上監理站如何判別燈光,日行燈只要是淡黃色和白色,位置不要低於25公分,基本上都合格,車子的特殊設計,也讓林小姐疲於奔命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