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攝影師「穆川申」(本名蔡哲凱),2018年因舉辦「6女7男群交趴」,還拍攝許多大尺度照片,造成社會轟動,台北地檢署今(2019)年3月以涉犯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起訴,不過他14日深夜又帶一名當晚才滿18歲的少女進旅館,並發文表示,自己等少女吹熄蠟燭的剎那,才按下第一張快門,認為自己沒有觸法,不料隔天穆川申就進了警局。
穆川申在IG貼文表示,少女從2年前就一直私訊他,希望他可以幫忙拍照,不過穆川申的原則是「拍這種東西,一定得成年」、「不是不能拍,而是還沒到時候」,因此拒絕少女多次,而本(8)月15日是少女的18歲生日,穆川申才終於答應幫少女拍照,「很榮幸讓這個女孩一直地等候到這天」!
▼穆川申帶剛滿18歲的少女進旅館拍照。(圖/翻攝自穆川申IG)
▼穆川申PO出身分證,強調少女「已成年」。(圖/翻攝自穆川申IG)
於是穆川申在14日深夜,帶著少女和「助理們」一起到旅館,接著在15日少女生日那秒,穆川申才按下了快門,貼文中更貼出少女身分證上的生日日期,證明少女確實滿18歲了,不過雖然穆川申一直強調少女「已成年」,認為自己沒犯法,但根據《民法》規定,須滿20歲才算是「完全行為能力人」,若少女的監護人不知道少女和穆川申在旅館過夜,可能被檢方以刑法「和誘罪」提起告訴,也可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。
▼穆川申隔天進警局。(圖/翻攝自穆川申IG)
結果隔天(16日)穆川申就發出一則限時動態,自曝自己進了警局,手被銬上了手銬,疑似和幫少女拍照有關,穆川申也自嘲:「為什麼我的一生總在多彩多姿著,拿回手機了,先別問,我的8月16整天」,不過進入警局是否真的與少女有關,詳細情形仍待後續釐清。
「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」
(封面圖/翻攝自穆川申I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