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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色攝影師PO女警「露下體照」板橋分局回應了

2020/07/09 15:12 字級:
讀稿
情色攝影師PO女警「露下體照」板橋分局回應了

情色攝影師「穆川申」,2017年因拍攝7女戰6男雜交淫趴,不雅照大方分享在IG引發爭議。昨(8日)晚間,穆川申在個人Twitter上分享了一篇情趣用品販售文,文中貼出一名女警的警員服務證,以及下體特寫照片,並標明地點為新北板橋。對此,板橋區警方做出回應。

 

財產被扣押的穆川申,因負債百萬,轉戰蝦皮賣情趣用品,不過,8日在個人Twitter「松山西口前」上PO出4張照,再度引發關注。穆川申標題大膽標打「《每日陰唇 · 108號》板橋陰唇」,稱當天第2位向他購買情趣用品的是一位女警,且對方值勤到6點下班就直接過去買,笑說平時都是被警察查證件,第一次是跟警察要證件看。

 

穆川申PO出的照片,其中1張為女警的「警員服務證」正反面,且服務機關標明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,表示「跆拳道二級紅帶的她要我馬上PO」,稱女警購買時表示,「不管!我就想被意淫!工作已經夠壓抑了,警察下了班也是有生理需求呀!男友又因為疫情國外回不來…」等語,最後女警則開心買「小章魚」後開心回家。

 

對此,根據《ETtoday》報導,板橋區的板橋、海山分局皆表示查證後,發現無此女警,且照片中警員服務證3年前已停用,表示如女警未繳回可處申誡,但如果是非本人持警員服務證出示,則涉及《刑法》冒用公務員官銜罪,其中該服務證屬於偽造最為嚴重,涉及偽造及使用特種文書罪,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此外,散布猥褻影像可處2年以下以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。

 

事實上,化名「穆川申」的38歲蔡姓男子,才因7女戰6男雜交淫趴,遭檢方主動介入偵辦後,依照涉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起訴,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共辦6場雜交趴,並收取8萬500元,判10月徒刑。

 

●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。

文章來源:情色攝影師PO女警「露下體照」 板橋分局回應了

由《鏡週刊》授權提供

(封面圖/鏡周刊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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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 穆川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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