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金山一名蔡姓女子遺失提款卡,掛失補辦時才發現戶頭46萬多只剩581塊,警方調查嫌犯6天內分17次將46萬領走,嫌犯供稱撿到女子提款卡和證件,僥倖猜中密碼就是健保卡後6碼。法官認為他侵占又不法取得他人錢財,判處6個月徒刑。
頭戴安全帽身穿輕便雨衣將整個人遮住,男子站在ATM前提領現金,沒多久他火速騎車離開,因為男子提領的根本不是自己的錢。
▼男子站在ATM前提領現金,沒多久他火速騎車離開。(圖/東森新聞)
被害人蔡小姐:「資訊室的同事幫我調出交易明細,我看就是從1月14日的凌晨領到1月19日,領光光,領到剩581元。」
受害的蔡姓女子說,自己2月要領錢找不到提款卡,到農會掛失補辦才發現,1月份時46幾萬早被領光,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羅姓犯嫌。
▼受害的蔡姓女子說自己要領錢找不到提款卡,到農會掛失補辦才發現被盜領。(圖/東森新聞)
新北市金山派出所長林家隆:「發現一名羅姓男子,特徵與盜領案竊嫌相符,並於羅男車上取出被害人提款卡。」
警方調閱畫面以及交易明細發現嫌犯相當狡詐,領錢時刻意戴口罩遮掩,還不時注意上頭的監視器。
警方比對發現他在1月14日到19日之間 ,在新北市金山盜領了14筆,還跑到桃園平鎮農會提款3筆,6天內分17筆盜領走受害女子46萬。
▼嫌犯6天內分17筆盜領走受害女子46萬。(圖/東森新聞)
只是受害女子相當不解,自己從沒把密碼給過別人,怎麼會被盜領。
新北市金山派出所所長 林家隆:「(嫌犯)在路邊撿到被害人的提款卡跟身分證跟健保卡,試完健保卡後6碼,確定為密碼後把健保卡隨手丟棄。」
嫌犯被逮時,得手的贓款全花光,除了買金飾和手錶,還拿好幾萬塊孝敬他不知情的父親,儘管嫌犯供稱一時鬼迷心竅,但法官認定他觸犯侵占遺失物,以及以不當方法取得他人之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,還可以上訴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