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人夫帶已婚女員工回家嘿咻,一個月次數高達12次,人妻察覺有異,偷裝監視器蒐證,結果一共錄下4片性愛光碟成為鐵證。法官判刑偷情的兩人各6個月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18萬元。
▼人夫帶女員工回家床戰,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pixabay)
判決書指出,50多歲的人夫與30多歲的已婚女員工在2018年10、11月間床戰,殊不知激情過程全被錄,人妻提出兩人偷情證據,包括14張性愛錄影畫面截圖、4片性愛錄音錄影檔案光碟及錄音譯文,其中兩片光碟檔名還寫著「主臥室錄6小時34分鐘14秒」、「主臥室錄5小時00分鐘14秒」。
因人妻握有丈夫偷吃女員工鐵證,且兩人也坦承有發生關係。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人夫有配偶竟不知潔身自愛,且與明知有配偶的女員工互為通姦行為,將婚姻制度及社會風俗視如敝屣,破壞家庭關係,因此各判6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