狠夫殺妻分屍7塊 法院判死刑:無期違背正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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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在2018年5月驚傳一起駭人殺妻分屍命案,一名68歲的簡姓婦人,遭到陳姓丈夫殘忍分屍7大塊,還用石灰掩蓋屍臭,甚至將器官放在冰箱最底層的冷凍櫃內,手段兇殘、思慮細密令人髮指!桃園地方法院5日依犯殺人罪,將陳男判處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
 

 

這起駭人的殺妻命案就發生在桃園,當時女兒驚嚇的提著屍袋,前往警局報警。警方打開屍袋,發現裡頭確實是屍體,回到現場一找,發現婦人一共被分屍分成兩個箱子、三個塑膠袋,還有部分器官被冰在冰箱,還在廚房找到三把沾滿血跡的料理刀,而且陳嫌竟然還用石灰來除臭。

 

判決書指出,陳嫌當天在客廳內與簡妻發生爭執,氣憤難耐、怒不可抑,竟先至廚房拿取料理刀朝妻子頭部揮砍,導致對方頭部受有七處開放性傷口,流血不止,隨後他又再以手摀住妻子口、鼻,導致她無法呼吸,最終窒息、失血過多,以致因低血容性休克、呼吸衰竭而死亡。而他後來竟又將屍體分成7大塊,用塑膠袋裝,再放進冰箱。

 

 

陳嫌應訊時,稱簡妻是被「木頭阿姨」殺的與分屍的,法院函請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進行精神心智鑑定,鑑定結果並沒有發現異狀,無足夠證據顯示,他案發當時受精神疾病及心智缺陷影響,導致其辨識行為違法,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,有顯著降低,或是達到不能程度。

 

案經法官仔細審視陳嫌犯罪時所受的刺激、犯罪動機、目的、手段、所生危險及損害、犯罪人與被害人關係,以及犯罪後態度等,認為陳嫌因財產糾紛之區區私利,竟漠視他人生命權,無情且殘酷的剝奪配偶生命,踐踏配偶的生命權及人格尊嚴,犯案動機具倫理特別可責性,犯案手法亟其兇殘,且導致被害人死亡,且至今絲毫未見悛悔之意,絲毫無任何值得同情之處,雖是殺害1名被害人,但若判處無期徒刑,顯然不足以評價他兇惡犯罪的罪責,而違背正義。

 

另外,判決書提到,就陳嫌所犯殺人罪,若非課以死刑,實無以滿足「罪與責相符、刑與罰相當」的刑責要求,也無法符合上述社會上普遍認可的法價值體系,及其表彰的社會正義,達到「處罰與防治最嚴重罪行」,且無法有效發揮刑法的社會規範功能,實有應處以死刑之不得已情形,有讓他永久與世隔離之必要,於是依法對他量處死刑,以符罪責相當。

 
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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