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年前的夏天,發生在台南地方法院前,男子洪當興與妻子鬧離婚,雙方才剛協調完,黃當興竟然開車追撞,邊走邊討論案情的妻子與委任律師,兩人被撞倒輾壓在車下,肇事的洪當興從容下車打電話報警,卻連查看都沒有,一二審被判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不過最高法院認為,二審未查明嫌犯有無表明自己肇事?員警如何知道嫌犯是故意殺人的?認為全案是否自首還有疑義,因此撤銷死刑判決,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。
▼剛與妻子鬧離婚,黃當興竟然開車追撞妻子與律師,兩人遭輾壓在車下。(圖/東森新聞)
協調離婚官司後,律師與委託人竟然被委託人的先生,開車從後方追撞,原本走在路邊的兩人被撞倒在車子底下,肇事洪當興不慌不忙下車打電話,連彎下腰來查看傷者都沒有。
律師太太哭斷腸,因為被撞的律師傷重不治,他的委託人急救兩天後也離開人世,這起震驚社會的慘案,肇事者洪當興辯稱,原本只想嚇唬兩人,開車失控闖禍。
記者(2017.07):「為什麼要開車衝撞,律師跟你有什麼仇恨嗎?」
台南地院一審認定洪當興,只因積怨就故意開車撞死人,惡性重大,羈押期間雖有抄寫佛經懺悔,但始終否認殺人犯行,因此判他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▼台南地院一審認定洪當興惡性重大,判死刑。(圖/東森新聞)
南檢發言人 陳建弘(2017.08):「案後仍然言詞狡辯過失行為,其手段之凶殘,並無悔改之意,不尊重生命之情可見,故請求法院予以判處最重之刑。」
一審判決之後再上訴,台南高分院二審指出,洪當興不念舊情狠心殺害妻子,還因為遷怒殺害初次見面的律師,手段相當凶殘,仍然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,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全案仍有疑義,撤銷死刑判決。
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,最高法院發回理由是二審認定洪當興行兇後,留在現場向警員回答問題,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,但二審沒查明,最先趕到現場協助指揮交通的南院法警,是如何得知發生車禍,洪當興有無表明自己肇事,二審卻沒查明,警方如何得知是故意殺人的,因此撤銷死刑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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