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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外遇生2子!正宮怒告小三…結局超悲劇

2019/06/11 22:40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許珮瑜 字級:
讀稿
老公外遇生2子!正宮怒告小三…結局超悲劇

基隆市一名郭姓女子告丈夫和小三妨害家庭,不過基隆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調查始末後認為,郭女其實早就知道丈夫在外偷吃,再加上告訴期間已經逾6個月的告訴期限,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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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郭姓女子怒告丈夫和小三妨害家庭。(示意圖/Pixabay)

 

不起訴書指出,郭女與丈夫婚後育有一子,在民國97年間,郭女丈夫開始與連姓女子交往,郭婦獲知後便質問丈夫,男方當時辯稱2人只是朋友關係。另一方面,檢察官指出,郭女丈夫和小三不否認生下2子,反指稱元配郭女早就知道,且早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,追溯期效已過;郭女則主張未逾告訴期間,她表示去(2018)年3月,才被兒子告知老公外遇,在確認丈夫和小三在外生子的事情後,並於同年6月向警方提告。

 

▼郭女丈夫和小三不否認生下2子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Pixabay)

 

不過,郭女兒子卻證稱,10年前曾到父親和小三的住處幫忙照顧他們生的小孩,且得知2人過了一年半後,再生了第2個小孩,再加上郭女丈夫拿出他和兒子的Line對話,兒子傳訊息寫道,「媽媽說另一個女人抱著小孩,自己去找奶奶」,兒子隨後也再傳訊息給他,「媽媽問你在外面有女人,為什麼不告訴她?」

 

▼郭女丈夫拿出他和兒子的Line對話為證。(示意圖/Pixabay)

 

除此之外,郭女在2016年就曾傳訊息給丈夫,「我最多撐到明年,你外面的房子是要留給你外面的女人,這麼多年你沒收入只會花錢,還在外面帶女人生小孩…」法官由此認為,郭女當時就已知道丈夫外遇,對於郭女去(2018)年6月對2人提出告訴,早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,因此不起訴。

 
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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