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,新竹一名少女,被懷疑辱罵主嫌林春雄的女友,遭到押走後性侵、凌虐致死後還焚屍。一、二審都判5名嫌犯無期徒刑,直到更一審,改判林春雄死刑,今(6)日更二審仍判死,合議庭更表明,東方世界是奉「殺人償命」為鐵律,雖然無法證明林春雄有無教化可能,但惡性重大,得判他死才能表彰社會正義。
▼主嫌林春雄因不滿少女辱罵女友,竟擄走少女後性侵凌虐還焚屍。(圖/東森新聞)
記者vs.凶手 林春雄(2015):「有要跟家屬說什麼嗎?」
性侵、虐殺國中少女,甚至殘忍焚屍,凶手林春雄跟同夥慘無人道,案子經過4年審理,6號這天,高院更二審,改判林春雄死刑,其餘4人無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虐殺少女凶手 林春雄 vs.記者(2015.05):「你為什麼要殺他,你可不可以講一下,是刻意的嗎?」
案發在2015年5月,林春雄因為不滿一名14歲少女,用三字經罵他女友,夥同女友以及3名共犯,將她擄走並凌虐、性侵 ,看少女昏迷,他們還棄之不理跑去唱歌,後來發現少女喪命,還狠心焚屍,家屬心痛至極。
▼林春雄夥同女友以及3名共犯狠心凌虐少女致死還焚屍。(圖/東森新聞)
死者父親(2015.05):「你從樓上把她拖下去,帶到別的地方去打,然後又那個又放火燒,哪有這種天理啊。」
一審、二審都判5人無期徒刑,家屬怎能接受。
死者父親(2015.05):「沒有一個判死刑,一個死刑都沒有,反而輕判,法官讀那麼多書,竟然是這樣子判,她託夢給她媽媽,她說為什麼這些人都不會死。」
直到更一審,認為林春雄惡性重大,改判死刑,更二審更認為,雖然無法證明林春雄有無教化可能,但東方世界奉殺人償命為鐵律。
▼更二審認為東方世界奉殺人償命為鐵律,改判林春雄死刑。(圖/東森新聞)
就算廢死團體極力呼籲,80%的國人還是支持死刑,就連大法官也認為死刑不違憲,再加上少數國人還有錯誤觀念,認為「殺人不會判死」、「只殺一個,不致被處死」,司法有必要表彰社會正義,而林春雄毆打凌虐少女後,卻不在意死活,甚至還性侵犯意,已經提升為不確定殺人故意。
加上說要跟死者家屬道歉和解,至今卻沒有下文,重判林春雄死刑,還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,更二審合議庭也表達教化可能,不能是惡劣兇嫌的免死金牌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