纏訟多年的大同掏空案今天定讞,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遭判刑8年,必須入監服刑,林蔚山晚間發布聲明喊冤,「完全無法接受」,希望重新調查本案。
林蔚山說,當初他提出告訴,調查局以洗錢防制法和違反銀行法移送,但檢察官曲解洗錢防制法,反而以背信罪起訴他,被害人反而變成被告,他直言不公平。
資料顯示,林蔚山在2000年以個人身分投資通達國際,由於經營不善、虧損慘重,林蔚山為了脫困,指示集團子公司尚資違法貸款給通達,又安排尚投公司違法併購通達,全案在2005年東窗事發,2011年林蔚山因涉嫌背信被起訴,「通達」也從此成為最大的噩夢。
林蔚山涉嫌掏空大同一案纏訟8年多,屢戰屢敗,各級法院量刑雖有輕重,但均做出有罪判決;以王光祥為主的大同市場派也以本案為由,質疑林蔚山擔任董事長「不適格」,要求林辭職;去年2月1日,林無預警宣布辭去大同董事及董事長職務,由他的妻子林郭文艷接任董事長。
不過林蔚山雖然辭職,仍沒躲過牢獄之災,2017年8月,高院更一審仍判林蔚山8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3億元,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3億5267萬1223元沒收;林蔚山不服,提起上訴,但最高法院認為,更一審判決並無違法之處,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大同公司被稱為國內上市公司的「地王」,土地資產超過35萬坪,市場估計,光是台北市中山北路大同總部1萬2000坪土地的開發市值就超過千億元,由於大同股價低迷,在2006年、2008年、2011年都曾發生經營權之爭。
2017年大同集團營運一度露出改善曙光,不料相隔不到一年就急轉直下,去年12月,轉投資的面板廠華映與太陽能廠綠能分別申請重整及債權債務協商,並在今年股票先後下市,引起市場震撼,小股東投訴無門。
另外,集團旗下尚志半導體認列子公司綠能巨額投資損失,今年第1季淨值轉為負數,股票將於6月26日終止上市,將成為大同集團第3家股票下市的企業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