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周姓男子,婚後育有一女,不過他又和女鄰居搞外遇,更找了另一名情婦生子,直到妻子要幫女兒辦國中入學手續時,意外在戶籍謄本發現周男領養了私生子,誇張的婚外情才曝光,周男還辯稱是為了「傳宗接代」,妻子氣得提告,而現在判決也出爐了!
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周男和妻子結婚16年,兩人育有一女,周妻在生女兒後,同年又懷上了男胎,不過當時周妻卻未經丈夫同意,自行墮胎並在體內裝避孕器,導致兩人多年都沒有孩子,直到周男表明自己需要傳宗接代,周妻才把避孕器拿掉,不過之後又因為中年懷孕而流產。
▼周妻拆掉避孕器後也曾懷孕,不過因中年懷孕而流產,圖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pixabay)
而周男因為急於傳宗接代,找上了住在樓下的丁姓女鄰居,兩人還同居一段時間,周男表示,妻子得知後「並未動怒」,也沒有採取法律行動,因此認為妻子默許這件事,而且妻子也曾經對他說:「要找也找年輕一點的,別找比我年紀還大的女人生孩子」,因此周男才會再去找另一名32歲的李姓女子生子,不過周男事後又改口說:「我沒說這是妻子同意的,我也不認是她默許,說的可能是氣話,她應該不會同意我在外面生孩子」。
▼周男一直想要傳宗接代,圖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pixabay)
周男主張妻子知道他的外遇行為,當時也沒有阻止,因此應該視為配偶縱容或宥恕,依法不得提告,不過周妻憤怒表示,她知道周男和丁女交往,兩人還曾為此大吵很多次,強調自己根本不同意丈夫外遇,而且她根本不知道丈夫跟李女外遇,又何來「宥恕」之說?
▼周男背著妻子,外遇2名女子,圖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pixabay)
高等法院判決出爐,認為周妻多年來都有為生子努力,且即使妻子曾說出「要找也找年輕的」,也不能認定周妻同意他通姦。最後法院考量,周男沒有前科,又是台大法律系畢業,有父母、兒女要扶養,因此一審判4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,而周男在一審判決後就賠償妻子80萬元,妻子也撤回對丈夫的附帶民事訴訟,因此認定他有相當程度的彌補,宣告緩刑2年。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