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間8點彈琴遭鄰居檢舉,罰2千元!新北市永和一名住戶住在21樓,遭樓下3名鄰居長期檢舉,1年多琴聲擾人,警方多次勸導不成,最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,裁罰2千元,住戶不服,氣得向法院聲請異議,但法官認為,社會秩序維護法,意思就是大眾認為已經妨害安寧,尤其聽到斷斷續續的琴聲,回家無法好好放鬆,判住戶抗罰敗訴。
優美鋼琴聲,悅耳動人,不少人為了學鋼琴,家裡也放一台練習,但苦練琴,卻成為了鄰居耳中好擾鄰,甚至遭裁罰。
新北市永和社區大樓的陳姓住戶,卻遭住在20樓的3名住戶長期檢舉,認為他們每周三晚間8點20分開始上課彈琴,持續45分鐘,周末休假也會聽到斷斷續續的琴聲,讓他們好困擾,警方也多次到場協調,最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,裁罰2千元,但陳姓住戶不服,聲請異議,認為訪談了不少鄰居,甚至連同層住戶都沒聽到琴聲,怎會是噪音,但法官認為,社會維護秩序法針對的是大眾妨害安寧,琴聲還斷斷續續,反覆練習,住戶的確長期受干擾,回家也不能放鬆,因此駁回陳姓住戶異議,抗罰敗訴。
▼法官依社會秩序維護法,裁罰該住戶2千元。(圖/東森新聞)
噪音的程度到底有沒有影響到安寧,是不是單純有人檢舉,就影響安寧的程度,這樣恐怕是過於主觀。
▼陳姓住戶不服判決,聲請異議,抗罰敗訴。(圖/東森新聞)
我們實際也找了鋼琴老師測試分貝數,大約在80到90分貝,不過住家會加裝減弱器,以及把琴蓋蓋上,讓聲音更小一點,不吵到人,就怕你彈的在優美,對住戶來說也是種噪音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