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石先生在網路上買了一條運動褲,事先付了1540元,但是應該寄到超商的貨品卻一直沒有收到,詢問賣家跟全家超商才知道,貨品早被一名女子領走了,而且根據全家超商說法,當時這名女子還知道石先生的電話末3碼跟全名、也出示證件,讓石先生懷疑是不是有個資外洩問題,已經報警處理,根據法規,如果誤拿包裹又不還,將可依侵占罪移送法辦。
▼石先生在網路上買了一條運動褲,卻遭到盜領。(圖/東森新聞)
為了這條褲子,實在折騰好久,再訂一次以後終於拿到貨了,石先生說在網路上買了這條運動褲也先付了1540元,但是一開始卻遲遲沒有拿到貨品,問了賣家後才知道自己的0元包裹,早就被一名女子拿走了。
投訴民眾 石先生:「一開始看攝影機畫面說是我領的,然後確定是我才把貨給他,可是我報警之後,警察再來看,然後請區域經理來的時候,拍到的監視器畫面是一個女生領走的。」
石先生說,已經跟同一跟買家買過好幾次商品,過去每一次都會收到到貨通知,偏偏只有這次沒收到,而且貨品在18號晚間6點38分到店,短短半小時,7點13分就被領走。
事後全家坦承店員確實有疏失,因為根據0元包裹取件規定,必須攜帶跟包裹姓名符合,而且有照片的身分證件,但當時卻是一名女子來取貨,現在也依照寄件規範賠償當事人1000元,同時也提醒,事先有規定貴重及3C物品請勿交寄。
▼全家坦承店員確實有疏失,賠償當事人1000元。(圖/東森新聞)
投訴民眾 石先生:「因為我的證件沒有掛遺失過,然後那個女生有我的電話後3碼也知道我的名字,我覺得滿奇怪的,我當下覺得是不是內部員工,因為當下我有問那個店長,店長說那個工讀生離職了,他把工讀生開除了,所以現在也找不到工讀生問原因。」
至於其他超商,統一的店到店取貨,如果貨品有遺失損壞,同樣是賠償1000元,有特殊個案會另外處理,萊爾富部分,如果是電商購物,賠償上限是2萬元,店到店同樣也是1000元,事後石先生也向同一賣家再次訂貨,買到想買的褲子,同時也以侵占罪報案,希望找出這名盜領的女子,釐清是否有個資外洩疑慮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