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好的孝順呢?新竹一名老翁擁有千萬財產,看獨子十分孝順便將土地房產全部無償贈與他,沒想到事後卻反悔,認為兒子和媳婦將他拋棄,沒有盡到孝道,因此向法院主張撤銷贈與,但法官認為贈與契約本身屬法律行為,無法任意撤銷,因此判定老翁敗訴。
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老翁氣憤指控,兒子2013年繼承妻子的遺產後,向他保證一定會孝順、照顧爸爸,還口頭答應每月要給他2萬元的生活費,見兒子那麼懂事,老翁也就不疑有他,將名下的土地無償贈與給兒子,沒想到3年後,老翁出了車禍需要照顧,兒子跟媳婦卻不聞不問。
▼老翁已經一把年紀。(示意圖/pixabay)
老翁痛訴,當時兒子不但沒有給他生活費,媳婦也對他惡言相向,甚至趁機將房地向銀行抵押借款再轉贈給媳婦,2018年老翁因攝護腺出問題再度開刀,住院期間兒子也將他獨自留在醫院,就連女兒要替他辦理出院送到安養院,兒子都將安養院退租,讓作為爸爸的他相當心灰意冷。
老翁控訴,媳婦利用他對兒子的信任,夫妻倆聯合對他設下陷阱,在交託保管的存摺、提款卡、證件等資料上搞小動作,藉機讓他簽下借條,媳婦甚至每月領取9萬元,將售出房子的350萬元慢慢領光,氣得老翁一狀告上法庭,要求兒子媳婦交還所贈與的房地。
▼老翁指控兒子和媳婦都不願照顧他。(示意圖/pixabay)
對於老翁的指控,兒子十分無奈,他表示和妻子從來沒有不管父親,也不會惡言相向,且護理之家的照護費用都是他負擔,妻子為了照顧父親還回娘家借錢,經法官調查,發現當時的贈與契約並未加註附加條件,但老翁仍堅持,「現在我沒有錢,他對我不孝,我不要贈與給他。」
新竹地院判斷,傳統孝道會因時代變遷而改變,然而法律卻是具體規定,雖然父母贈與子女財產,應該是源於親情慈愛,但贈與契約本身無法任意撤銷,更不能以父親認為兒子不孝,就行使撤銷權,最後判定老翁敗訴。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