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軍一名路姓上校2013年擔任大隊長期間,被指控某次參加餐會後,酒後對2名女兵做出搭肩、擁抱以及十指緊扣等動作,甚至出手撫摸2人背部,接著還露骨說出,「妹妹我愛妳」。女兵事後向上提報,而軍方也認為路男已嚴重影響軍譽,並於2014年初勒令退伍。路男不符提起訴訟,但最高行政法院今(18)日仍判他敗訴確定。
▼空軍一名上校被控對2名女兵做出逾越動作。(示意圖/中華民國海軍)
判決書指出,路男2013年擔任戰術戰鬥機聯隊大隊長期間,同年10月16日參加軍官俱樂部歡送餐會後,巧遇2名女兵,路男接著對2人做出擊掌、勾肩,甚至摸背、十指緊扣,還露骨的說「妹妹,我愛你」,讓2女深感不舒服便向上提報。一審審理時,2名女兵出席作證,其中一女直指路男有向她擊掌,「擊掌完後也有十指扣住我的十指,我有想要脫開,但他力氣很大我無法脫開,幾秒鐘後他就自己放開…」另名女兵則證稱,「他喝了酒,我感覺他喝醉了,突然間說『Give Me Five』,就和我擊掌…有勾我的肩膀並摸我的背」,並且還連說了3次「妹妹我愛你」。對於路男突如其來的舉動,2人都覺得不舒服。
▼對於突如路姓上校其來的舉動,2女兵都覺得不舒服。(示意圖/Pixabay)
針對女兵的指控,路男則主張2名女兵當時都是短髮造型,因此一時沒發現對方是女性,並強調自己只有搭肩鼓勵她們,沒有做出牽手、擁抱等不當行為,更沒說出「妹妹我愛你」。路男接著主張自己從軍25年來,考績都是甲等或甲上,經常記功、嘉獎等表現優異,即使2名女兵所言為真,也僅是酒後一時疏失,但軍方卻僅因他一時的輕微疏忽,就遭到勒令退伍,認為已違反比例原則。
法院審理後認定,路男行為雖然確實不當,但他事後有主動向2名女兵道歉,對方也願意願意原諒他,可見他的缺失並非屬於重大,因此軍方僅藉著路男此次過失,沒有考量他的工作表現,卻作出最重大的勒令退伍處分,認定不符相關考評規定,判路男勝訴,撤銷軍方的相關處分。
軍方事後不服再提起上訴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,依據軍方提出的資料,發現路男早在2012年就有類似不當行為,軍方調查後記路男申誡一次;但他這次又對2名女兵做出冒犯言行,軍方審酌路男犯錯後未虛心檢討,領導威信已大大折損,所以決議將路男勒令退伍。
▼軍方已將路男勒令退伍。(示意圖/中華民國海軍)
軍方人評會更一審對於路男的考評事項逐一審酌,也讓路男充分表達意見後,最後決議他不適合服役,應辦理退伍,程序及處分結果並無違法,2017年逆轉改判路男敗訴。路男上訴後,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。全案確定。
●東森新聞關心您
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
(封面圖/中華民國海軍、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