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後誤事?一名年僅19歲的年輕女子,剛畢業進入社會,因工作不好找,於是到酒店上班撈金,女子因酒量不好而感到煩惱,酒店陳姓經紀人得知後決定助她一臂之力,怎料,2人喝沒幾杯就走到附近的飯店開房間,事後女子指控陳男佔她便宜,憤而告他涉嫌乘機性交,但檢察官發現2人是牽手走進賓館,並非陳男撿屍,以不起訴處分。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已有男友的女子到酒店上班前,曾向男友保證會守身如玉,只「賣藝不賣身」,不過,由於女子酒量不好,她擔心自己在替客人服務時喝沒幾杯就醉倒,除了小費拿不多,也怕被趁機撿屍,於是她轉而向酒店的陳姓經紀人求助。陳男得知後,在2018年1月間凌晨陪她喝酒、練酒量,當時,2個人開了1瓶蘇格登威士忌對飲,到了清晨,女子共喝了4大杯酒,已有醉意,隨後她與陳姓紀經人一起走到酒店附近的飯店,開啟了一連串「性愛技巧」的訓練。
▼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待女子清醒後,驚覺自己身旁躺的是陳男,嚇得趕緊在飯店打電話向男友哭訴遭到經紀人性侵並報警,女子向警方供稱,陳男原本說要幫她練習酒量,沒想到卻趁她意識不清,將她扶到飯店。女子稱,當下她一直說不要,但陳男卻不理會她,硬是脫光她的衣服後性侵逞,而她因不勝酒力無法反抗,放聲大哭後經紀人才停止。不過,陳男到案時喊冤,他表示,因女子說自己酒量不好,他才好心的陪她練酒量,當天女子大概喝了3杯洋酒杯的量,直到早上6點多,她的意識仍相當清楚,陳男還說,由於2人都喝了酒,他便問女子要不要先到附近的旅館休息,對方同意後,2人才一起走到附近的飯店,並在你情我願的狀況下的發生性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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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勘驗飯店內、外監視器錄影畫面後發現,當天陳男牽著女子的手走進飯店,女子並無出現步伐不穩的情形,2人在櫃台辦理住房手續時,期間女子雖曾短暫的趴在櫃台上,但等到離開時,2人又親暱手牽手走到7樓房內。檢察官認為,就算當時女子有醉意,但並非到酒醉不醒人事的地步,再加上女子控遭到性侵一事,僅有她單一的指訴,最後以事證不足,對陳男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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