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囚謝志宏因為聲請再審成功,被當庭釋放後回到家中,由於漫長的服刑期間,父親已經過世,他感謝高分院的法官,讓他有機會可以再握到母親的手,過母親節。也感謝律師及人權團體的奔走,讓他的案件有再審的機會,對他來說這種平淡的生活,就是最美好的事。
▼死囚謝志宏因為聲請再審成功,被當庭釋放後回到家中。(圖/東森新聞)
由台南高分院當庭釋放的受刑人謝志宏,經歷9次被判死刑,卻能夠獲釋,他感法官的裁量,讓他有機會可以再握著母親的手。
受刑人謝志宏:「能在母親節之前,回來過母親節,讓這個母親節更有意義,我很開心。」
謝志宏母親:「我已經70多歲了,73歲了,我的兒子不會對人家怎麼樣。」
母親深信兒子絕對不會殺人犯案,而謝志宏手臂上的刺青,說明19年前的他,認真工作賺錢養家,卻也因為年輕難免愛玩,他回想事發當天,他雖然和郭俊偉不熟,但是找不到人一同去打撞球,才找上了他,郭俊偉犯案時,他驚嚇到不敢逃離。
▼謝志宏回想事發當天,郭俊偉犯案時,他驚嚇到不敢逃離。(圖/東森新聞)
受刑人謝宏志:「就很害怕,然後也沒有辦法去控制那個狀況(怎麼不逃掉,去報警或者幹什麼)根本就沒有辦法,因為在那個當下你心裏想到的…只是恐懼而已。」
而事後警方逮捕郭俊偉,他緊咬謝志宏也有參與,但是謝志宏在做正式的筆錄前,警方要他私下寫的行蹤交代表,他就否認犯案,但是4、5個小時後,交出的自白書卻認罪,他說是遭到警方刑求。
▼行蹤交代表成了這次能夠再審的翻案關鍵。(圖/東森新聞)
受刑人謝志宏:「警方用突襲的方式,一個先從你後面踹下去,一個從前面給你揍下去,他說你如果不選擇服從的話,你就站在紅車那邊,我們會把你帶回去台北吊起來打,在那情況之下我確實很害怕。」
而這張行蹤交代表,也成了這次能夠再審的翻案關鍵,因為坐牢無法送過世的父親最後一程,家道也中落,謝志宏感謝律師及人權團體,為他的奔走努力,讓他再燃起了希望,期盼能得無罪判決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