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撞死人,賠錢就不用坐牢嗎?台中一名莊姓台商,兩年前酒駕苗栗撞死一名郭姓工讀生肇事逃逸,事後以900萬和解,一審時獲輕判2年徒刑,緩刑5年,等於免坐牢。檢方上訴逆轉,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,這樣的判決是讓有錢人用高額賠償逃避刑責,改判莊姓台商3年10個月。家屬也直指,金錢賠償不該與刑事判決混為一談,刑責本就該是酒駕肇事的人該負起的責任。
死者母親:「這個判決讓我很傷心,不是只有我們家有經過這種事。」
▼死者母親講訴判決依舊難受。(圖/東森新聞)
事發已經將近三年母親傷心依舊,19歲的兒子趁著申請入伍空檔,不忘到超商打工賺錢貼補家用,騎車打工途中遭莊姓男子酒駕開車擦撞,頭部被輾過當場身亡,莊姓男子卻肇逃聲稱不知道撞到人,接著竟是返家呼呼大睡。
死者母親:「連停都沒有停下來,還跑回家睡覺,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可以睡得著,他有拿了900萬(和解),判決跟錢沒有關係,刑責就是做錯事的人你該負起的責任嘛。」
當時雙方900萬和解,法院一審判決莊姓男子,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等於免坐牢。
▼雙方900萬和解,2年宣告緩刑5年等於免坐牢。(圖/東森新聞)
儘管民事賠償合解,但家屬直指酒駕肇事者仍要負起刑事責任,檢方上訴更一審,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判決根本讓有錢人可恣意酒駕撞死人,再用高額賠償逃避刑責,被害家屬情何以堪?改判莊姓男子3年10個月,撤銷一審幾乎是免坐牢的判決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▼改判莊姓男子3年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(圖/東森新聞)
死者母親:「(判刑)3年10個月,其實他們還在上訴,我不知道他們上訴的理由是什麼,為什麼還可以上訴,我覺得這很不公平,每一次都是一個傷心的開始,真的快3年了,每天都必須要讓自己可以很忙碌,忘記這件事,可是這是沒有辦法的事。」
肇事的莊姓台商已經搬離原住處,酒駕致人於死還肇逃,死者家屬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痛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