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體的「犯罪工具」一次學不乖,2度慘吃鱉!高雄一名江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5年,不找正宮求歡,竟逆倫搞上弟媳,江妻活逮偷情2人後,憤而求償280萬,並要求雙方簽下「拒見面、拒聯絡」合約。怎料江男與弟媳藕斷絲連,又偷偷跑去摩鐵滾床單,下場超慘烈。
▼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據《三立新聞網》報導,江姓夫婦育有1子1女,小倆口結縭25年,豈料江男在外偷吃,令妻子難堪的是,小三身分竟是魏姓弟媳,這起家醜發生在去(2018)年2月,江妻當場人贓俱獲活捉2人,氣得求償280萬,並要求2人簽下協議書,允諾日後不再以任何方式聯絡或接觸,雙方一旦再有糾纏,就必須無條件支付違約金25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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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個月過去,江妻本以為丈夫學乖了,殊不知2人背著她「偷來暗去」,分別在5月、6月直奔汽車旅館享受肉搏戰,江男甚至不返家休息,慾火焚身跑去弟媳家家溫存一夜。江妻得知後大崩潰,要求2人需賠償250萬元違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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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審理後,江男辯稱是為了籌措賠償金才與弟媳連繫,強調無做出違反協議書約定的事,認為250萬違約金過高,已經超出一般同類型違約金約定的金額,因此不願賠償給妻子。對此法官指出,約在汽車旅館這種「非社會一般通念認可的正當社交場所」實有不妥,並認定2人確實違約,判賠償給正宮50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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