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姓男子等4人設立空頭公司,開立252萬多張電子發票,用人頭載具詐取新台幣413萬餘元獎金,經財政部發現報案偵辦,檢方今天依詐欺、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范男等4人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,29歲范姓、31歲楊姓男子與21歲黃姓、46歲王姓女子共同組成犯罪集團,范男先指派黃女設立登記工場企業社,再由楊男撰寫自動開立電子發票程式,及架設工場企業社的外匯趨勢分析網站,王女則擔任業務招募人頭。
網站中再註冊15名人頭會員消費者,各設有電子統一發票手機載具,營造出消費者在網站上消費的假象,楊男並製作出工場企業社電子發票檔,上傳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。
總計工場企業社在民國107年7、8月及9、10月開立電子發票達120萬8460張、131萬1619張,分別匯至15個手機載具內,並經自動兌獎將獎金轉入銀行帳戶內,共詐得新台幣413萬餘元。
案件經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透過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,發現工場企業社開立金額1元的電子發票張數逾39萬張,並存放在特定載具,懷疑以偽開發票欲詐領統一發票獎金向台中地檢署檢舉偵辦。
辦案人員去年10月間會同各地警方兵分21路,到新北市、台南市、台中市、嘉義縣與高雄市,逮捕主嫌范男與共犯計20人偵辦後移送。
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、系統主機、帳冊等證據,今天依詐欺、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范男等4人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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