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朋友犯罪,你會勸他自首還是幫忙隱瞞?在台北市就發生這種案例,當時警方獲報有機車失竊,立刻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車也把嫌犯給逮捕,後來才發現,原來當初主嫌先偷車就是要去找朋友,對方當時有發現,但卻怕對方被抓到,最後乾脆自己騎贓車去棄置,最後淪落兩人都被送辦。
清晨一早,男子漫步在人行道上準備要去找朋友,但這時他看見一台機車鑰匙沒拔,乾脆直接騎走代步,到了朋友家附近,把車停好了立刻前去找人,朋友一看不對啊!對方怎麼買了一台新的摩托車?
▼(圖/東森新聞)
東森新聞記者張炤和:「當時男子看見,自己的朋友騎著贓車來找他的時候,他不是勸他要去投案,而是視而不見,甚至更誇張的是,他怕自己的朋友被抓,乾脆自己騎乘贓車去丟置,害得被害人連車子都沒辦法找到。」
幫男子隱瞞後,兩人還因此換車,變成嫌犯開車朋友騎車,接著就是找地點棄車逃逸,被害人報案後,警方沿線調閱監視器總算找到車子了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整起竊車案件,就發生在早上6點多台北市巷弄內,這邊住戶安穩,相對寧靜,卻發生竊車事件,警方循線順利將兩人給逮捕,分別是37歲的蔡姓嫌犯跟張姓共犯,他們供稱,一開始蔡姓主嫌只是要來取車,沒想到他會偷車,警方描繪它們的犯案地圖,發現嫌犯真的很會躲,他先在師大路來偷車,接著跑到泰順街放置贓車再走到龍泉街找完朋友後,兩人開始密謀脫罪,最後把車子丟在新生南路的巷弄,以為神不知鬼不覺,警方花了好幾天才順利尋獲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現在兩名嫌犯被逮後,偷車的依竊盜罪起訴,幫忙的朋友也因此吃上搬運贓物罪,雙雙吃上罪嫌,民眾可得要注意,得知朋友犯案趕快苦勸自首,想幫忙別引火上身,害得自己惹得一身腥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