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要求提供「戀愛的感覺」!台北一名78歲邱姓老翁是茶室常客,已婚的他卻戀上64歲王姓茶室小姐,兩人經常在深夜用LINE熱線傳情,邱男的妻子大半夜被狂響的訊息聲吵醒,一看才發現枕邊人竟跟小三互稱「老公、老婆」,甚至談到要賣屋共築愛巢,驚覺遭背叛的邱妻憤而提民事告訴,邱男、王女一審被判連帶賠30萬元,儘管王女上訴辯稱是按照幹部吩咐回應邱男,但仍被台北地院判賠20萬元。
▼78歲已婚邱姓老翁戀上64歲王姓茶室小姐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起訴書指出,邱妻提告主張,王女2017年與丈夫結識後,兩人就在深夜裡用LINE聯繫感情,對話內容親密,甚至以「老公、老婆」互稱,王女還會不時傳自拍照告知行蹤,兩人還曾多次出遊留下親暱合照,讓她更氣的是,丈夫居然找房屋計畫變賣現居住房屋,再拿賣屋的錢另購新屋與王女同居,邱妻認為王女侵害她配偶權,請求賠償30萬元。
▼邱男和王女常在半夜用LINE聯繫感情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不過,對於指控,王女抗辯,表示自己的工作是茶室小姐,邱男是店裡常客,常對她傳訊息示好,她都是被動回應,且因為幹部吩咐她不可以得罪對方,還要給邱男「戀愛的感覺」,她無奈表示,自己是單親媽媽,深怕失業的她為保住工作才與邱男維持互動,但並沒有任何逾矩行為,請求免賠。
▼邱男妻子發現後怒提告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對此,法官認為,王女和邱男用LINE互傳親暱對話屬實,且邱男事後已向妻子認錯寫悔過書,也承認計畫變賣現居房子,可以認定王女確有侵害邱妻配偶權,至於所謂提供「戀愛的感覺」並非不正常往來的正當事由,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一審已判王女、邱男應連帶賠30萬元,邱男沒有上訴,考量邱妻名下財產1000多萬元,王女財產也有200多萬元,酌定王女應賠20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(封面圖/翻攝自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