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日開始,攜帶豬肉製品的旅客沒有繳清罰款,不得入境台灣,但有個狀況,人跟行李沒有同時到,會不會形成防疫漏洞?27日就有旅客已經入境了,但後來被查到托運行李有豬肉,結果要他們回到機場繳納罰款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最新防疫政策從25日開始 ,攜帶豬肉製品的旅客沒有繳清罰款,就不得入境台灣,不過在27日,有旅客已經入境出關了,行李後來才到機場,這時候才發現他們的行李裡面有豬肉火腿,這對夫妻隔天回機場領行李的時候,馬上就被開罰單,旅客雖然願意繳錢,但防檢局卻無法接受中國大陸信用卡刷卡,旅客試圖到台灣銀行櫃檯,想要提領現金,受限於跨境提領的額度限制,還是沒辦法籌到20萬元台幣,一籌莫展之際,最後由在台灣的友人出面代為繳交罰款,夫妻倆才入境。
而這對被罰的夫妻才剛繳完罰款,又有來自大陸的一家人,被發現行李裡面有一包包的豬肉製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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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疫人員:「因為現在的規定是,如果您現在沒辦法繳清的話,是沒辦法入境。」
旅客只好繳納罰款,但直呼好貴。
被罰旅客:「不知道,看板那麼多 ,關鍵我不知道我拿了箱子裝了那些,是我媽的,是我母親的,對啊。」
防檢人員:「不好意思喔檢查行李,麻煩包包放地,讓狗聞一下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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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日在高雄小港機場,有一名從香港搭機過來的旅客 ,被發現攜帶豬肉香腸,被開罰20萬元,但是這名旅客不願立即繳納罰款,海關於是裁定拒絕入境,當天被遣返回香港,未來這名旅客即使繳清罰鍰,5年內不得再入境台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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