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人夫懷疑妻子外遇,前年(2017年)3月間,他暗自在臥房內裝設錄音筆,果真錄到了妻子與經營自行車店、已婚王男的鹹濕對話,人夫憤而怒告2人,台中地院一審判賠15萬,王男不服上訴,遭合議庭駁回,全案確定。
▼人夫懷疑妻子外遇,在臥房內裝設錄音筆竟錄到妻子偷吃證據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▼人妻與經營自行車店、已婚王男對話相當鹹濕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判決指出,人夫在前年間發現妻子態度冷淡,且妻子平時不住在台中,反而是住在同樣已婚的王男所經營的自行車店內,每月只返回台中一次跟丈夫團聚,人夫回懷疑妻子出軌,於是在兩人的臥房內放置錄音筆,沒想到,前年5月人夫在檢查錄音筆時,竟真的錄到了妻子和王男的鹹濕對話,內容包含「我把你當炮友是不是」、「我用你的老X來糟蹋我自己啦」、「當著我的面脫光衣服去洗澡」、「我小三,名義上我沒權利,法律上沒權益」等語。
▼人夫憤而控告妻子與小王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人夫還在王男臉書發現對方與妻子的親密合照,更誇張的是,兩人甚至對外以「夫妻相稱」,讓人夫氣得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,並求償50萬元。台中地院一審判決認定人夫求償有理,但斟酌雙方的社經地位,判賠15萬元,對此,王男不服提出上訴,辯稱錄音筆錄到的對話內容是「15年的感情」,且臉書相片沒有擁抱或親吻,無法證明兩人有外遇。二審合議庭則認為,錄音檔對話中提到「愛」、「炮友」、「老X」、「小三」等用語,還有王男質疑人妻當面脫光衣服去洗澡,不幫他洗澡等情節,再加上王男的臉書截圖中,有張王男、人妻及友人的合照,王男還毫不掩飾地在照片下方留言「兄弟,多年再見真的很高興,更不嫌棄我老婆煮的中餐」,直接以「老婆」呼喊人妻,因此合議庭認為,王男與人妻明顯已超過正常朋友關係,認定侵害配偶權事證明確,駁回王上訴,判賠15萬元確定。
▼法院認定,王男與人妻明顯已超過正常朋友關係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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