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犯焚殺博士生「借屍還魂」!每月賠200元逃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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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年47歲孫國晃9年前因涉及性侵少女,遭法院判刑定讞,卻為了逃避入獄,竟然以「借屍還魂」的手法,透過網路誘拐約出張姓博士生後,殘忍殺害焚屍。全案歷經4度被判死刑,直到2017年更三審,法官認為孫男有改過向善的可能性,因此改判無期徒刑,高雄高分院今(24)日更四審宣判,維持原判無期徒刑,全案可再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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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孫國晃9年前透過網路誘拐約出張姓博士生後,殘忍殺害焚屍。(圖/東森新聞資料畫面)

 

孫國晃前科累累,身上背負著妨害風化、妨害性自主等前科,2010年因涉及性侵少女,遭判刑8年6月定讞。孫男為了抵抗入監服刑,先是在同年11月15日在輸入「引火自焚」、「死亡撤銷通緝」、「核銷通緝」等關鍵字,上網搜尋相關資訊後,還事先寫好假遺書、拍證件大頭照,開始計畫一連串謀殺計畫。

 

▼法院一審、二審,都認定孫男罪不可赦,判處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(圖/東森新聞資料畫面)

 

2010年11月16日,孫國晃透過網路約出當時仍在高雄某大學就讀博士班的張姓男子,並把他當「借屍還魂」的對象。事發當天,2人相約在汽車旅館休息,孫男在房內趁機將張男勒昏,隨後載到山區連人帶車潑汽油點火,孫男還在現場留下署名「國晃」的遺書,刻意製造引火燃燒汽車自焚的假象,企圖誤導檢警偵辦,孫國晃則冒充張男,佯稱身分證件遺失,持大頭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。然而,天網恢恢計畫最後還是被警方識破,隨即將孫國晃逮捕歸案。

 

▼孫國晃期盼家屬可以接受他在獄中每月勞動的200元的作業金做為賠償。(圖/中央社)

 

法院一審、二審,都認定孫男罪不可赦,「已達無情、冷血之地步,毫無人性」,判處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但最高法院多次發回更審,直到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,因法官認為孫男多次承認故意殺害張男,也向被害家屬道歉,雖仍未賠償,他對家屬求償金額均表示無意見,認為孫的犯後態度並非頑劣,再加上在獄中表現良好,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性,孫男得以逃過一死。

 

不過,因孫男名下沒有財產,期盼家屬可以接受他在獄中每月勞動的200元作業金,「希望他們不會嫌這金額太少」。孫男也曾表示,可以理解被害人父母的痛苦,但事情已發生也無法挽回,「我承認把汽油潑人身上點火比潑車點火更可惡,但說出來更表示我願意面對事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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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封面圖/中央社、東森新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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