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20多歲女子,日前和男友及學長到KTV飲酒狂歡,結束後3人一起返回男友位於三峽的住處睡覺,沒想到學長不顧男友在一旁熟睡,趁機向女子求歡,雖然女子果斷拒絕,學長仍硬上,女子無力反抗,向男友求救也得不到回應,最後被學長用手指性侵得逞,讓女子清醒後大受打擊。
判決書指出,女子2016年1月中旬和鄭姓男友及24歲賀姓學長到KTV唱歌,嗨到凌晨才離開,由賀男開車載酒醉的女子及鄭男返家,而鄭男一到家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,賀男見有機可乘,竟爬上兩人的床,對女子上下其手,在她耳邊呢喃「我心情不好」要求在更衣室發生性關係。
▼(示意圖/pixabay)
女子雖然拒絕,賀男仍趁她不勝酒力意識模糊,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,甚至用手指性侵,女子雖然感覺下體被侵犯,但完全沒力氣呼救,一度用手肘撞男友身體求助,男友卻睡得跟豬一樣,絲毫沒有反應,女子求助無門,當天就在男友身邊被性侵。
▼(示意圖/pixabay)
女子清醒後,隨即傳LINE訊息質問賀男,對方起初否認,之後才坦承用手指性侵,但強調決定沒有性器接合,女子大受打擊,一度服藥輕生,在男友的追問下才坦言「我變髒了」說出一切,之後決定報警。高等法院審理時,賀男辯稱兩人早就發生過性行為,當天也是女子同意發生性關係,還反指女子和男友設局仙人跳,不過高院根據雙方LINE紀錄,以及女子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狀況,認定賀男有罪,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,可上訴。
※東森新聞關心您
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
※輕生不能解決問題!東森新聞關心您※
生命誠可貴,輕生不能解決問題
退一步想,可為生命找到出路!
輕生防治諮詢安心專線:0800-788995(0800-請幫幫-救救我)
生命線協談專線:1995
張老師專線:1980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