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姓男子9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搭直升機下山,因違規登山,南投縣消防局罰新台幣8萬元,另追償人員與直升機出勤費共231萬1696元,葉男先繳罰單,日前再繳清搜救費。
彰化縣52歲葉姓男子9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求救,南投縣消防局組織搜救隊曾找到葉男,但葉男又突然拔營落跑,最後再叫直升機救下山,由於葉男違反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,遭消防局開罰8萬元,並追償200多萬元搜救人員與空中載具出勤費。
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,為搜救葉姓登山客,直升機出勤救援費經計算為222萬3133元,地面人員搜救費8萬8563元,合計231萬1696元,葉姓登山客日前全數繳交完畢。
消防局指出,葉男濫用搜救資源事證明確,且未依登山計畫進行登山、未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,依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各罰3萬元、5萬元;另依同條例規定,本月4日以書面方式命葉姓登山客支付衍生搜救費,合計231萬1696元。
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說,依規定申請入山,並遵守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,且不濫用救災資源,山域救援行動就不需額外付費;另外,呼籲山友,搜救資源有限且珍貴,入山前應做好充分準備,才能盡情享受台灣山岳美景。
(封面圖/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