狠男為200元砍死好友 遭判15年定讞
新竹一名江姓男子,為了200元砍死國中同學,男子被判15年徒刑定讞。2017年8月,因為不滿和他認識20年的胡姓國中同學,拿200元鈔票朝他丟擲,再加上兩人長期口角,讓他憤而持刀猛砍對方致死。法官認為他無悔意,二審判處他15年,褫奪公權10年,最高院在26號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穿著背心的嫌犯拿起西瓜刀,朝旁邊男子猛力揮砍,狠砍5刀,導致男子當場身亡,江姓凶嫌在二審被法官認為沒有悔意,判處15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10年,最高法院26號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被員警團團圍住,江姓嫌犯砍死認識20年的胡姓國中同窗,但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,讓他要用凶殘手段殺害對方。2017年8月,江姓凶嫌認為胡姓友人偷偷拿走撞球桌上的200元,胡姓男子不滿被懷疑,拿鈔票朝嫌犯臉上丟過去,還冷言冷語,江姓嫌犯因此懷恨在心,引發殺機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新竹三民派出所所長李宗和:「於今天凌晨時,雙方飲酒完之後,疑似長期有發生口角,導致說今(2)日早上,江嫌預謀以事先準備西瓜刀(砍人)。」
警方調查,兩人經常約在撞球館打球聊天,關係卻越來越不好,事發前一天又因為200元起衝突,儘管胡姓死者,已經被嫌犯砍得從椅子上摔了下來,江姓凶嫌還是不放過他,一連對躺在地上的死者狠砍好幾刀,確定對方幾乎不能動才冷靜下來,還把西瓜刀丟進一旁的垃圾桶,逃離現場,直到半小時後才回來向員警投案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江姓男子在一審主張,買西瓜刀只是為了防身,並非預謀殺人,沒想到被死者罵因而萌生殺意,但二審時法官認為,死者已經倒地還是被嫌犯殺害,手段殘忍暴力,無教化可能。江姓嫌犯因為好友酒後嘲諷,不顧兩人多年感情,持刀狠心殺害好友,自己遭到判刑,也讓好友家屬心碎一地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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