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在國中擔任社團老師時,因得知一名15歲女學生與另名男老師發展「師生戀」,竟與丁姓網友聯手恐嚇,以臉書分身威脅「自拍30張裸照」,否則就公布她與老師的戀情,還藉此私訊女學生母親「交出100張裸照,否則就散佈妳女兒照片」,因沒有得逞便將女學生裸照上傳網路報復,甚至下藥性侵對方,檢警調查後發現,受害人不只一人,而2人的判決也出爐了。
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年約25歲的林男在2016年2月到高中女同學家敘舊,趁機在飲料中摻入迷藥,趁對方迷暈失去意識時,命其脫光性侵得逞,還趁機偷拍裸照。後來,林男藉著擔任國中社團指導老師身分,替一名15歲女學生處理電腦問題,進而知道女學生的臉書帳密,又得知她與另一名男老師的戀情,以此要脅對方,並與交換A片認識的丁姓網友共謀,威脅女學生交出30張裸照,涉世未深的女學生不敢跟父母求援,嚇得乖乖照做。沒想到,林男和丁男得逞後變本加厲,去(2017)年6月私訊女學生母親「交出100張裸照,否則就要散佈妳女兒裸照」,但沒有成功,他因此不滿,將女學生的裸照一一上傳知名情色論壇。同年9月他帶社團前往某大學參加課程時,又趁機在女學生的咖啡中下迷藥,女學生喝下後感到不舒服,林男自告奮勇送她就醫,實際上卻是載她去旅館,性侵得逞還偷拍。
▼(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/翻攝自Pixabay)
林男性侵女學生3天後,以接受廠商邀約、要到高雄拍攝輕軌照片為由,誆騙另名20多歲高中女同窗擔任助理,故技重施在飲料下藥迷昏女子,獨自將她帶回投宿處,命對方脫光衣服後性侵得逞,隔天再把偷拍的照片傳給丁男欣賞。12月29日晚間,林男和一名20多歲女同事到超商聊天喝酒,又偷偷下藥,藉機送她回家性侵得逞,拍照留念。
▼(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/翻攝自Pixabay)
15歲女學生受害後,由父母代為提到,檢警在今年3月搜索林男住處,在硬碟中發現除了女學生受害的影片外,還有另外3名女子受害的畫面,認定林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,將他羈押,同年6月再逮捕同夥丁男。因2人坦承犯行,4名被害人指證歷歷,檢方隔月先就此提起公訴,但懷疑還有其他人受害,已命警方繼續調查,另案偵辦中。
▼(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/翻攝自Pixabay)
法官認為,林男只為尋求刺激就下藥性侵,還拍照供人欣賞,對被害人造成巨大傷害,應嚴加責難。至於丁男與被害人素不相識,卻僅為了拿到林男拍攝的裸照和影片,就幫忙恐嚇還設局,心態可議,因此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、加重強制性交等6罪合併判林男17年徒刑,另依恐嚇危安罪判他3月,得易科罰金;依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脅迫未成年人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、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丁男7年徒刑,另依恐嚇危安等罪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。
●東森新聞關心您
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