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(2018)年6月一名張姓網紅空姐被唐姓丈夫爆料,指控在自家與攝影師發生關係,還拍成影片,甚至曝光LINE對話截圖,內容相當露骨,空姐丈夫憤而提告2人妨害家庭,案件經地檢署偵結起訴,雖然空姐否認,但桃園地方法院依照監視器畫面、以及攝影師的說詞做出裁決,判決終於出爐了。
▼網紅空姐被丈夫爆料偷情攝影師。(圖/翻攝自當事人臉書)
這名網紅空姐因擁有甜美外表及姣好身材,粉專吸引超過17萬人追蹤,2013年結婚後生下1子,不料今年6月卻被老公在臉書《爆料公社》社團控訴,指出她和一名攝影師外遇,還帶回家裡溫存,氣得老公PO出LINE對話截圖,還揚言公布影片,並提出告訴。
▼空姐丈夫PO出證據提告。(圖/翻攝自當事人臉書)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空姐丈夫當時曾請教律師,但律師表示要有「性器交流」才算證據,因此他花了上百萬元蒐證,錄到老婆和攝影師的偷情畫面,隨後在《爆料公社》爆料,指控洪姓攝影師明知道張姓空姐是有夫之婦,卻在今年5月17日時到家中拍攝美編工作時,與老婆在臥房床的地板上發生關係4分鐘,過程全被家中監視器拍下,因此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且堅持不撤告。不過,空姐也不甘示弱,在臉書PO出2000字反擊,自曝「5年無性生活」,更控訴長期忍受老公的肢體和言語暴力。
▼攝影師坦承偷情。(圖/翻攝自爆料公社)
洪姓攝影師坦承偷情,但空姐矢口否認,其委任律師認為唐姓丈夫提出的監視器畫面是非法取得證據,應該予以排除,但檢察官表示,監視器架設的地點是夫妻倆的共同住處,空姐丈夫本來就有支配使用的合法權利,因此將2人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桃園地院依照洪姓攝影師偵查中的自白、空姐丈夫的指控及提供的監視器畫面,以及網紅空姐在偵查中的刑事答辯狀,認為2人通姦事證明確;法官表示,洪姓攝影師明知空姐是有夫之婦,卻趁工作之際偷情、破壞家庭倫常,實在不應該,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、態度尚可,至於網紅空姐因否認犯罪、態度不佳,因此各判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