渣爆了!一名彭姓男子在臉書打出日薪最高1萬6千的名號徵美容師,認識一名14歲少女小夢,假借「輔導」之名性侵得逞,事後更要求她賣淫13次。檢方進一步追蹤,彭男也曾讓另一名未成年少女接客67次,簡直人神共憤。
▼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這起性侵、賣淫案發生在2016年,已婚且育有2子的彭姓男子(29歲)在臉書PO出「誠徵美容師,日領8千到1萬6千元」誘人廣告,進而認識少女小夢。彭男眼見魚上鉤,機不可失,對少女佯稱要說明工作內容與報酬,相約新竹火車站的旅館見面,懵懵懂懂的小夢不疑有他,隻身前往赴約。
2人碰面後,彭男性慾難耐,開門見山直呼工作內容就是性交易,並以「指導」性交易技巧為理由,成功誘騙小夢床上激戰。彭男食髓知味,事後喊出2500至4000元價碼,替小夢招攬嫖客性交,而彭男化身車夫,騎機車載她四處接客賺皮肉錢,小夢也乖乖掏出賣淫費,數次後沒拿到應得的錢,才找妹妹與彭男理論,男子才心不甘情不願拿2千元打發少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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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當年12月25日,小夢接客接到送醫急診,出現高燒不退症狀,醫院社工驚覺異狀追問,少女才吐露心聲「一星期就接了13名男客,老鴇扣款不給她皮肉錢」,小夢忍無可忍不堪被剝削,決定揭發彭男惡行,她一狀告上法院。
其實彭男早有前科,2016年3至6月曾找來另一名15歲少女在苗栗地區的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,多達67次,彭男每次可抽1千元佣金,遭到苗栗地院依圖利使少女性交易罪判刑3年10月,併科罰10萬元,犯罪所得6萬7千元沒收。
▼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儘管被判刑要吃牢飯,彭男仍不知悔改,轉移陣地到新竹繼續誘騙小夢賣淫13次,對此,新竹地院法官認為,彭嫌明知少女年僅14歲,心智尚未成熟,對性行為欠缺完整自主判斷能力,甚至只給她2千元當酬勞,認定彭嫌惡性重大,依姦淫幼女罪、圖利使少女性交易罪判刑4年2月,併科罰金15萬元,犯罪所得3萬元沒收。據悉,目前彭男已在苗栗入監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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