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草屯發生一起,民眾開車為了閃避從巷口衝出騎機車的阿伯,車輛衝落菜園,阿伯卻只看了一眼就漠然離開。警方指出,雖然兩車沒有碰撞,但騎機車的阿伯還有相關肇責;另外台中則發生一名男子騎電動自行車撞倒騎士卻落跑,涉及肇事逃逸被法辦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民眾開車行經草屯碧興路一處閃黃燈路口,突然左邊一位阿伯騎機車橫越馬路。
駕駛為了要閃避阿伯,方向盤往右直接衝進右方的菜田裡,阿伯騎著機車繼續往前遠離而去。
駕駛跌落超過半公尺高的菜園裡,巨大撞擊聲響,反倒是附近民眾聽到出來探看,駕駛這一撞腰部受傷送醫。
汽車駕駛:「看到阿伯我一個觀念,不能煞車,因為煞車一定會撞到他,我自己撞得就受傷了,可是我在車上看阿伯過去了,轉頭看我一下,沒有停下來。」
▼(圖/東森新聞)
為了閃避騎機車從巷口出來的阿伯,駕駛跌落菜園,阿伯卻揚長而去,車子的保險桿都撞掉了還遺留在現場,駕駛這一撞腰部受傷送醫,駕駛的朋友將畫面PO網,引起兩派討論,有人認為這個路段限速70,駕駛時速86已經超速,但也有人說,阿伯是從巷口衝出來,應該要禮讓直行車才對。
南投警交通隊組長李安景:「(騎士)違反規定第45條,要罰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,因為他沒有碰撞的狀況,所以要講說肇逃的話比較困難。」
警方指出,汽車駕駛為了閃避機車,車撞落菜園,僅管兩車沒有擦撞,但有因果關係,騎機車的阿伯仍有相關肇事責任,汽車駕駛可以提出損害賠償。
▼(圖/東森新聞)
另一起確切肇事逃逸車禍發生在台中,41歲的王姓男子騎電動自行車,突然從路旁竄出,撞到直行的女騎車,兩人雙雙倒地,女騎士多處擦傷,男子卻是起身把散落的物品撿一撿,跨上電動車,油門一催逆向肇事逃逸。
台中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沛原:「駕駛動力機械肇事而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王嫌坦承犯行。」
警方指出,發生車禍當事人不要自以為沒肇事責任就離去,甚至完全不顧協助傷者,男子被依過失傷害,肇事逃逸函送法辦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