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名張姓男子在PTT聯誼板認識了嚴姓女子,2人隨即陷入熱戀,還一起受洗成為基督徒,甚至在2013年耶誕節登記結婚,但前(2016)年嚴女受不了張男長期沉迷賭博又會暴力相向,終於提出離婚,張男簽字後反悔,去(2017)年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,卻遭到嚴女提出的種種證據打臉。
判決指出,張男提告主張,和嚴女簽署離婚協議書的過程是「假離婚」,解釋當時是因為嚴女為了償還名下債務,才會想出這個辦法來申請單親家庭補助,表示2人約好先離婚,1年後再重新結婚,和嚴女從沒想過要真的離婚,指出這屬於《民法》的「通謀虛偽意思表示」而無效,請求法院確認兩人婚姻關係存在。
▼(示意圖/pixabay)
對此,嚴女反駁,和張男結婚後,她發現男方因為嗜賭揹了龐大債務,她不斷為男方擦屁股,拼命替他還債,但由於張男不願戒賭,因此債務非但沒有減少,還不停地增加,向她索討金錢時還會動手動腳,甚至怒摔物品,去年10月2日張男要錢不成對嚴女動粗,才讓她鐵了心要離婚。
嚴女在協商這半個月都躲在娘家,最後才在張男父母見證下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,2人正式離婚後,張男還在PTT寄信給她表示:「在PTT開始,在這結束,再見!我最親愛的太太!」並傳簡訊通知嚴女去收信,「我昨夜寄了封PTT的站內信給妳,我想,我們就在PTT那封信結束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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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男在離婚的隔月就開始在網路上徵友,尋覓新的交往對象,多篇徵友文狠狠打臉張男「假離婚」的說詞,顏女指控,張男會突然反悔離婚一事,是想擺脫離婚協議書中的每月1萬元撫養費約定,她透露兒子到成年總共需要撫養費216萬元,但目前張男僅斷斷續續付了26萬760元,因此要求張男一次性給付剩餘撫養費189萬9240元。
張男2016年10月11日曾在PTT的「JesusLove板」發文稱:「…上星期在一次爭吵中,太太負氣回娘家並封鎖我電話,並在4天後堅持要離婚…我的立場和原則是,我記得結婚當天的誓言,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,所以我不願談離婚協議,也不願簽字離婚…但太太一直跟我說,即便我們現在地上的婚約不存在,天上的婚約還是在,必須先離婚等她精神狀況變好,且我的經濟狀況變好才有機會再續這段婚姻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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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認為,這則貼文的字數與嚴女的證詞相符合,並不像是「假離婚」,且張男無法證明與嚴女離婚是「通謀虛偽意思表示」,因此判張男敗訴,另外法官審酌張男確實長期未按期給付扶養費,嚴女要求一次付清剩餘撫養費是合理的,決張男應給付189萬9240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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